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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8-02-09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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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州市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泰州市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快实现品牌富农、品牌兴企、品牌强市,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现提出农产品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契机,以本地特色农业资源、文化、产业为依托,以现有传统优势品牌为基础,以质量提升、培育扶持、营销推介为抓手,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聚力打造一批品质优、叫得响的“泰”字号农产品著名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致力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强农兴农富农之路。

二、工作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适应城乡居民多样化、健康化、高端化的消费升级需求,扩大农产品优质增量供给,创新农产品品牌运营传播手段,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坚持企业主体。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以品牌引领发展,实行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

坚持政府推动。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整合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品牌培育机制,营造依法诚信经营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保护品牌建设的良好格局。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依托稻米、小麦、畜禽、特色水产、银杏、种业等优势主导产业,初步建成“三品一标”为基础、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为主体、区域公用品牌为龙头的农产品品牌体系,做响一批标志性的“泰”字号农产品品牌,大幅提升品牌对农业经济增长、农民增收致富的贡献率。

——重点培育推广9个年综合产值亿元以上的单产业区域公用品牌,其中:20亿元级2个(兴化大米、靖江猪肉脯);5亿元级2个(兴化大闸蟹、黄桥烧饼);2亿元级4个(溱湖簖蟹、姜堰大米、兴化龙香芋、泰兴白果);1亿元级1个(苏姜黑猪)。

——重点培育推广8个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名牌产品,其中:5亿元级1个(江苏红旗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红旗”稻麦良种),2亿元级3个(江苏双鱼食品有限公司“双鱼”猪肉脯、江苏红膏大闸蟹有限公司“泓膏”大闸蟹、泰州市梅香食品有限公司“梅香”蛋制品),1亿元级4个(泰州市高港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沪泰”中药材、江苏味巴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味巴哥”猪肉脯、江苏绿园食品有限公司“绿园”蔬菜、江苏港城中药养生有限公司“杏润”银杏饮品)。

——新创成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江苏名牌产品等20个以上。

——新认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500个以上,种植业“三品”认证产量比重达到55%,渔业“三品”产地面积占比达到90%。

——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拓展区域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建成长三角优质品牌农产品供给基地。

四、推进措施

(一)创新农产品品牌建设路径

1.统筹谋划品牌建设。2018年建成农产品品牌目录数据库。按照“一品一策”思路,精心制定品牌培育推广方案,推行差异化、针对性的品牌创建。实施品牌孵化工程,新创建一批泰州知名品牌。实施品牌提升工程,做强“黄桥烧饼”“泰兴白果”“姜堰大米”“靖江猪肉脯”等一批老品牌。实施品牌创新工程,打造“杏润”银杏植物蛋白饮料、“兴化龙香芋”等一批特色品牌。实施品牌传播工程,叫响“兴化大米”、“兴化大闸蟹”等一批单产业品牌。探索跨县域品牌创建和生态经济品牌化标识化的新途径。(市农委、工商局、质监局)

2.挖掘提升品牌资源。整合地域资源和产业资源,以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三品一标”为重点,聚力打造优势农产品品牌。对红旗良种、苏姜猪等已具有一定品种、科技优势的品牌,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品牌营销策划力度,充分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对黄桥烧饼、泰兴白果等市场认知度高但行业整合度较低、品牌溢价能力较弱的区域公用品牌,加强行业指导和质量监管,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商标、统一地域标识,切实改变小、散、杂的现状,避免同业恶性竞争。加强地域标识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挖掘品牌区域特色及文化内涵,积极组织申报溱湖簖蟹、苏姜黑猪等地理标志商标。(市农委、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供销总社、农业开发区)

(二)夯实农产品品牌建设基础

3.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组织修订制定地方农业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控制、采收贮藏运输、产地准出、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关键环节的农业标准体系。支持、指导“三品”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鼓励申报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市农委、质监局、农业开发区、农科院,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推行质量安全监测和追溯制度。制定实施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监测计划,扩大抽检覆盖面,将检验结果作为品牌价值评估的重要依据。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电子追溯码技术,逐步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可追溯。试点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市农委、食药监局、商务局、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委农工办)

5.着力引进推广优质新品种。加强稻麦、畜禽、水产等重点产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市场美誉度高、效益好的优质新品种,打造种业高地,提升主导产业核心优势。(市农委、农业开发区、农科院,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扶持

6.大力扶持龙头企业。激发龙头企业品牌培育动力,引导企业确立品牌战略,走品牌化经营道路。对市场影响力较大、行业内领先或有较高地位的企业,作为城市名片和地区形象代表进行培育,提供更优厚的政策和更优质的服务,鼓励支持企业放大品牌效应;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潜力大、科技创新型的企业,因企制宜,实行“一企一策”差异化扶持,在资源配置和发展要素上重点倾斜,推进落实“产学研合作”、“银企对接”、科技孵化等扶持政策措施。鼓励企业通过主流媒体、一线城市品牌推介会、国际知名或国家级食品农产品博览会等平台打响品牌。(市农委、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粮食局、供销总社、农业开发区、农科院)

7.积极培育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2018年组建市、县两级优质农产品行业协会,统筹协调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管理、保护、推介工作。积极探索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子品牌运营模式,引导“兴化大米”区域公用品牌与“洁香河”“绿佳源”“贤人”等大米产品品牌,“姜堰大米”与“河横”“洁翠康”“信达”等大米产品品牌,建立企业子品牌准入和产品可追溯管理机制,构建融合共生的“母子品牌”,做响区域公用品牌、做活子品牌。引导区域性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在培育推广区域公用品牌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和标准规范,加强同业整合、抱团合作、行业自律,谋求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区域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市农委、供销总社、粮食局、民政局,市委农工办)

(四)加大农产品品牌推介力度

8.拓展品牌农产品营销渠道。积极研究市场消费需求,实行产品和品牌的差异化发展策略,瞄准市场定位,找准细分市场,着力推进品种改良、技术创新、精深加工、产品创新、文化创意,引领、创造消费潮流。鼓励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在长三角大中型城市设立泰州优质农产品直销店,在大型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设立营销点,突出区域品牌宣传推广,提升泰州农产品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大力拓展各类电商渠道,在泰州本土电商平台和京东、天猫商城、苏宁易购、供销e家等第三方平台开设区域综合性农产品销售电子店铺。探索旅游+农产品营销模式,开发一系列特色旅游农产品。加强品牌农产品营销团队建设,大力培育农产品经纪人,以全市职业农民培训工程为载体,实施农产品营销经理和经纪人的培育和提升工程。(市农委、供销总社、商务局、粮食局、旅游局)

9.创新品牌运营传播手段。推进品牌塑造,充分挖掘泰州农产品品牌的历史渊源、区域特色、民俗文化等文化特征,赋予生态、安全、优质、健康的品牌态度和价值主张,着力塑造“泰”字号农产品品牌的形象和内涵。大力宣传国家生态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兴化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姜堰区、高港区)等城市名片,提升泰州农产品的整体形象。创新品牌策划推广手段,统筹设计宣传口号、产品包装、品牌形象,依托旅游节庆、地方农事活动及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制造网红热点,组织品牌推介活动,扩大宣传声势,提升我市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2018年开展“品牌传播推进年”活动,启动策划泰州名特优农产品(上海)展销会,适时举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高层论坛及品牌推介发布会、产销对接会,着力提升我市农产品品牌在上海及周边市场的影响力。(市农委、供销总社、商务局、粮食局、旅游局,市委宣传部)

(五)增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合力

10.加大政策扶持。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各市(区)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农产品品牌创建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和市场资源配置作用,鼓励支持重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创建主体实现跨越赶超发展。兴化市、姜堰区要在里下河区域农产品品牌创建上制定专项政策,落实专门措施。(市农委、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供销总社、粮食局)

11.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市政府领导召集、有关部门参加的农产品品牌创建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品牌创建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市农委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各市(区)要把品牌创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组建工作班子、落实扶持措施,着力形成有至少一个龙头企业带动、有一套标准体系规范、有一块生产基地保障、有一支营销团队推广、有一笔财政资金扶持的“五个有”的品牌培育推广体系。(市农委、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民政局、旅游局、粮食局、食药监局、供销总社、农业开发区、农科院,市委宣传部、农工办,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2.强化责任落实。市联席会议根据农产品品牌发展状况和趋势,确定年度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考核办法,严格组织实施专项考评,纳入年度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评估。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协同推进落实农产品品牌建设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专家指导和媒体传播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生产者与消费者良性互动,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新格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农工办,市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旅游局、粮食局、食药监局、供销总社)

(注: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各项任务均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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