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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2018年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政府
  • 发布日期:2018-04-18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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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2018年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泰州市2018年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意见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全面完成以查灭螺、人群碘营养监测和消除疟疾为重点的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以下简称血地寄防)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现就2018年全市血地寄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防治工作责任感与使命感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血地寄防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以市(区)为单位,分别通过省级消除血吸虫病达标考核,实现了丝虫病、碘缺乏病、疟疾消除目标,肠道线虫病得到有效控制。但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在我市的潜在致病因素依然存在,且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还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如防治工作稍有懈怠,各项防控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将会发生疫情反复,甚至造成流行,从而产生严重后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血地寄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血地寄防工作当作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的大事来抓,对照防治任务和标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有效落实各项防治工作措施

根据全省2018年血地寄防工作方案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联防联控”的方针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原则,狠抓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

(一)血吸虫病防治。积极开展查螺灭螺、查病治病工作,全市查螺面积不少于4000万平方米,及时组织扑灭当年查出的钉螺,对近年发现的有螺环境开展药物灭螺,灭螺面积不少于120万平方米;血清学查病人数不少于2万人、粪检查病人数不少于2000人,病人治疗率达100%;牲畜查病1000头。切实抓好急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不发生本地感染血吸虫病例;全面完成南水北调工程沿线乡村和水上作业人员的血防监测任务;认真抓好国家级血吸虫病监测点的各项监测工作;扎实做好宁、镇、扬、常、泰五市血防联防联控工作;年内以市为单位通过省级消除血吸虫病达标考核。继续落实晚血病人管理和治疗救助政策。

(二)碘缺乏病防治。认真开展食盐监测,努力提高碘盐合格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继续抓好人群碘营养监测和科学补碘工作,努力改善人群碘营养水平;确保特殊人群无碘盐供应。

(三)寄生虫病防治。全面推行疟疾防治“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提高血检质量;加大疟疾防治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各级医务人员诊治水平;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对输入性疟疾病例及时进行诊治,杜绝疟疾病例死亡现象发生;认真抓好肠道寄生虫病、食源性寄生虫病防治和监测工作;关怀慢性丝虫病人,科学制定照料方案,帮助减轻病患痛苦。

(四)健康教育。把血地寄防健康教育作为疾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以“4.26全国疟疾日”和“5.15防治碘缺乏病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特别是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的血防“四个一”和碘缺乏病防治“五个一”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购买、食用加碘盐的自觉性,着力培养市民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不断增强预防血吸虫病、地方病及寄生虫病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统筹协调,全力构建高效防治工作体系

血地寄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关心支持。各地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并充分发挥其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血地寄防工作的经费政策,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和“分级负担”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血地寄防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血吸虫病疫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在确保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血防经费的前提下,力所能及地增加血防经费投入;有查灭螺任务的村(居)民委员会,要将血防查灭螺用工列为“一事一议”的重要内容,妥善解决好查灭螺用工报酬。各级血地寄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规定,切实承担起相应职责和义务,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努力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血地寄防工作的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血地寄防专业机构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范畴,统一规划,增加投入,进一步提高寄生虫病诊断能力;要不断充实防治力量,配备善于开展防治技术指导、及时有效处置疫情的血地寄防工作人员,保持血地寄防工作队伍稳定。要根据防治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各项防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泰州市2018年血吸虫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主要  

      任务分解表


 

附件

泰州市2018年血吸虫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主要任务分解表

单            位

血    吸  虫  病

地    方  病

寄    生  虫  病

人群查病

牲畜查病(头)

查 螺

灭螺面积(万平方米)

健康教育(万人次)

水上作业人员查病(人)

市(区)财政拨款

(万元)

乡级财政拨款(万元)

碘盐监测(份)

人群碘营养监测(份)

实验室质量控制

市(区)财政拨款

(万元)

疟    疾

其它寄生虫病

血清学查病

(万人)

粪检查病(人)

工日(万个)

面积

(万平方米)

血检(人)

病例及时报告率及规范处置率(%)

举办培训班(期)

肠道线虫粪检(人)

肝吸虫病调查(人)

肺吸虫病调查(人)

慢丝病人关怀照料

靖江市

0.35

500

150

1.2

780

有全灭

20

1000

26.8

10.8

460

300

5

700

100

1

1000

泰兴市

0.5

500

300

1.4

1600

有全灭

24

1000

34.4

13.4

300

300

5

1200

100

1

1000

兴化市

0.26

0

150

0.06

30

有全灭

4

10.3

4.1

300

300

5

1600

100

1

1000

1000

海陵区

0.21

250

50

0.3

140

7

14

20.0

8.0

400

240

5

500

100

1

高港区

0.22

250

150

0.63

350

100

15

1000

20.0

2.5

460

300

5

300

100

1

姜堰区

0.4

500

200

1.3

1000

6

20

21.8

8.7

460

300

5

800

100

1

医药

高新区

0.05

0

0

0.2

90

7

2.8

6.0

2.3

60

60

3

200

100

1

农业

示范园区

0

0

0

0.02

10

有全灭

0.2

0.4

0.4

0

0.5

100

合    计

2.0

2000

1000

5.11

4000

120

100

3000

139.7

50.2

2440

1800

33.5

5300

100

7

2000

1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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