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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泰州市交通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负面行为清单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 发布日期:2021-08-08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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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交通运输局,海陵区交通建设服务中心,高港分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保交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合规、公开、公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泰州市交通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负面行为清单》。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强化招标主体责任,在交易过程中切实做到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附件:泰州市交通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负面行为清单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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